网购取得这样的专票可以抵扣吗?

我单位是一般纳税人,日常办公用品在京东等购物平台采购,付款给“武汉京东世纪贸易有限公司”。对于京东自营的商品,武汉京东世纪贸易有限公司开具发票。但对第三方商家的商品,有第三方商家开票,对我单位来说,就出现了收到的发票的开票单位和付款单位不一致的情况,这种情况怎么处理?发票能用吗?谢谢

您好!您所咨询的问题收悉。现针对您所提供的信息回复如下:

    一、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发票开具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16号)规定,……二、销售方开具增值税发票时,发票内容应按照实际销售情况如实开具,不得根据购买方要求填开与实际交易不符的内容。……

    二、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87号)规定,第十九条规定 销售商品、提供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对外发生经营业务收取款项,收款方应当向付款方开具发票;特殊情况下,由付款方向收款方开具发票。第二十一条规定 不符合规定的发票,不得作为财务报销凭证,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拒收。第二十二条规定 开具发票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限、顺序、栏目,全部联次一次性如实开具,并加盖发票专用章。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有下列虚开发票行为:(一)为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二)让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三)介绍他人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

    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国家税务总局令第25号)规定,……第二十八条 单位和个人在开具发票时,必须做到按照号码顺序填开,填写项目齐全,内容真实,字迹清楚,全部联次一次打印,内容完全一致,并在发票联和抵扣联加盖发票专用章。……

    四、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增值税征收管理若干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5〕192号)第一条规定,……(三)购进货物或应税劳务支付货款、劳务费用的对象。纳税人购进货物或应税劳务,支付运输费用,所支付款项的单位,必须与开具抵扣凭证的销货单位、提供劳务的单位一致,才能够申报抵扣进项税额,否则不予抵扣。

    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开展打击制售假发票和非法代开发票专项整治行动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8〕40号)第三条规定,……对于不符合规定的发票和其他凭证,包括虚假发票和非法代开发票,均不得用以税前扣除、出口退税、抵扣税款。……

    因此,根据上述文件规定,销售商品、提供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对外发生经营业务收取款项,收款方应当向付款方开具发票,且发票应如实开具。对于不符合规定的发票,不得作为财务报销凭证,不得用以税前扣除、出口退税、抵扣税款。建议您参考上述文件规定,如您单位取得不符合规定的发票,您单位有权拒收退回,重新索取符合规定的发票。

    感谢您的咨询!上述回复仅供参考,若您对此仍有疑问,请联系12366纳税服务热线或主管税务机关。